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市
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特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对南特科技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
关联交易 预计 2026 年 2025 年与关联方实际 实际发生金额差
主要交易内容
类别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异较大的原因
(如有)
根据公司 2026 年
购买原材 业务发展需要,
料、燃料 对发生业务的上
采购砂轮 300,000.00 65,601.80
和动力、 限金额进行预
接受劳务 计,预计金额存
在不确定性。
销售产
品、商
- - - -
品、提供
劳务
委托关联
方销售产 - - - -
品、商品
接受关联
方委托代
为销售其 - - - -
产品、商
品
其他 - - - -
合计 - 300,000.00 65,601.80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珠海市香洲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蔡劲
实际控制人:蔡劲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
成立日期:1987 年 10 月 21 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南屏科技工业园屏西三路 6 号 1 楼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研发;五金
产品零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发
电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市香洲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劲为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蔡恒的弟弟。
公司 2026 年预计向珠海市香洲金刚石砂轮有限公司采购商品不超过 30.00
万元。
以上关联方在与公司的经营交往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
能力,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蔡恒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商品,交易定价依据为根据市场定价
为原则,双方协商定价。
(二)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将在预计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进行,
并签署相关协议,对交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事项予以明确约定。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表决。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
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
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窦建元 申晓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