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专项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珠海
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特科技”)向不特定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
定,对南特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南特科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
于 2025 年 8 月 8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并于 2025 年 9 月
(证监许可〔2025〕2192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18.3329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4,425,173.62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划至
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7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322,007,629.14
减:扣除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 26,611,266.02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295,396,363.12
减:扣除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8,484,639.93
减: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0,936,068.01
减: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等 1,751.78
加: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105,769.3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 166,079,672.78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珠海平沙支行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 702980938293 -
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珠海分行营业部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珠海高栏港支行
安徽中特精密制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珠海南湾支行
合计 166,079,672.7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2024 年
交所上市后适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
北交所等相关监管的最新要求,公司对该制度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已经 2025 年 7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2025
年 8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
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
制造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并已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见
后附)。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108,079,400.25 元,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
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
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珠海市南特
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77 号)。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
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141)。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暂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合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南特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
以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临时公告格式模板》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南特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特科技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北京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
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
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南特科技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
得的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93.61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是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 本报告期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否发生重大变
途 额(1) 额 金额(2)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期 化
安徽中特高
端精密配件
否 24,573.72 10,527.18 10,527.18 42.84% 2026 年 1 月 不适用 否
生产基地二
期项目
珠海南特机
加扩产及研
否 3,868.80 1,566.43 1,566.43 40.49% 2026 年 11 月 不适用 否
发能力提升
项目
合计 - 28,442.52 12,093.61 12,093.61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
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 否
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
资金用途)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8,079,400.25 元,并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40)。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并出具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 ZM10177 号)。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
不适用
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0 万元(含本数)。
额度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
不适用
品的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 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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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荐代表人:
窦建元 申晓毅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