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菲曼: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权)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21: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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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183      证券简称:海菲曼   公告编号:2026-076
              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昆山海菲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任期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
独立董事》《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利
用专业背景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
的实施;重要经营指标的稳健和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独立董事应有的作
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杨权先生,1982 年 5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 11 月-2015年 1 月,于北京市国
枫律师事务所任初级合伙人;2015 年 1 月-2016 年 5 月,
于北京道淳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6 年 5 月至今,于北
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任高级合伙人;2024 年 11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
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
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资料,主动向管理层了解行业发展
方向及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董
事会议案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决策等方面的一些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参会情况如下
表:
                                   是否连
                 以通讯               续2次   出席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董
独董               方式出               未亲自   股东
     董事会   席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姓名               席董事               参加董   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会次数               事会会    数
                                    议
杨权    12    0     12    0     0    否     4
     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没
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赞成票。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
本人充分发挥法律专长的优势,勤勉尽责,与管理层保持良
好的沟通,就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对外设立子公司、内部控
制、认定核心员工等关键事项进行及时沟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召开临时股东会、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部门及审计机构、审计师进行了沟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
的工作汇报,认真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
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报审计工作进展
情况、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进行了沟通。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极参加公司股东会建立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渠道。
  (六)现场工作情况
他工作机会等契机,积极开展现场办公与实地调研,通过出
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等
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年累计
为公司工作时间达15天。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
和检查。对所有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和有关附件进行认真
审核,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并向有关
人员询问,获取作出决策所需的资料,进而独立、客观、审
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通过现场交流、电话会议或微
信等方式,充分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密切关注公司日常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督促公司进行合理
规范运营,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积极
参与公司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通过培训,进一步熟悉相关
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流,积极应答独立董事提出的问题并进行认真落实,在重大
事项及生产经营方面能够保持充分的事前沟通,为独立董事
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项予以审核,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
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
下:
     (一) 关联交易情况
议,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同时,公司已在定期
报告中披露了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公司2025年度内
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预计。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开展需
要,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形。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
及采取的措施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编制并披露了各期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
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议,2025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2025
年7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5年7
月21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
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
好的诚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的要求,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六)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事项。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
错更正的议案》,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
项鉴证报告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
该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
备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情况
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
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
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
除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
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
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
计划
酬情况等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作
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发挥积极性,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本人认为公司运作规范,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要改
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营层的理解、支持下,站在独立的角度勤勉尽责,在公司规
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
以及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起到了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客观的判断原则,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独立董事: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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