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
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
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
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忠健先生: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
生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高级工程师、车间
主任、生产部部长、大制品厂厂长。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株洲硬质合
金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6 年 9 月,
任五矿有色钨事业部副总监;2016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中钨高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顾问,期间 2005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中国钨业协会硬质合金
分会会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9 月,兼任硬质合金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
任株洲市硬质合金产业协会第二届执行会长、新锐股份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
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我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我保持客观独立
的专业判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
响,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张忠健 7 7 0 0 3
作为独立董事,每次董事会与股东会召开前,我都会充分准备,深入研究会
议材料,确保对各项议案有全面且深刻的理解。会议期间,我积极参与讨论,凭
借自身的专业知识与独立判断,对议案的合理性、合规性提出客观见解,为公司
重大决策提供有力参考。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核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
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
权,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
发生。同时,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积极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公
司发展。
(三) 现场考察情况
合理统筹安排时间,确保现场履职时间充裕充分,通过持续实地调研与监督,勤
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沟通交流,依托自身在硬质合金领域积累的专业经验,结合行业发展规律、
市场趋势及前沿技术方向,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产业链布局等关键环
节,提出贴合行业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专业建议,特别是 2025 年钨原料价格
从 4 月底开始从调整状态开始步入上涨状态,本人在 8 月 26 日以书面《钨价格
趋势探讨》报告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做了主题演讲,为公司在钨
原料价格上涨判断和正确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助力公司优化发展策略、抓住
行业史上难得的盈利增长发展机遇,规避行业风险、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
在硬质合金领域实现高质量、规范化、持续健康发展。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及执行结果。2025 年 8 月,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由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变更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变更完成后,本人
就公司生产运营、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应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沟通、交
流,及时了解了公司的资金状况和经营成果,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
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主动向我介绍公司的经营发
展,保证我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我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尊重我的
指导意见或建议,为我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
独立董事意见。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认 2024 年度关联交易以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
前,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讨
论,向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认定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
是否公允、关联交易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情况。经审议后,我与其他
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均先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能履行承诺的情况。
(三)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
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
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于变更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在董事会召开前,我与其他两位
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重点查
阅了该机构的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工
作履历、诚信记录和独立性,并对审计收费进行了解。经核查,我认为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能够认真履行审计职责,
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2026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饶翔
先生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在公司开展非独立董事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工作中,我与其他两位独立
董事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进行全程把关。我们重点
对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资格条件开展审慎核查,监督股东会选举流程规范运
行,并逐一核查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确保董事选举、高管聘任及解聘等各
项工作,均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兼顾了公司自
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相同行业和地区的实际薪酬水平,具有公允性及合理性,
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核查,认为上述调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调整均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二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2025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及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
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我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议,就上述授予、归属、行权是否满足条件均作出了相关说明,一
致同意向相关激励对象授予、归属限制性股票及股票增值权行权。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亲自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依托在硬质合金行
业多年的从业经验,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同时,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董事会审
议的重大事项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作为具备深厚行业积淀与专业素养的独立董事,2026 年,我将立足自身专
家优势,坚守独立、客观、审慎原则,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我将密切跟踪上市
公司监管政策、法律法规更新及行业发展动态,精准把握行业变革与产业趋势,
依托自身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聚焦公司经营关键环节,研判机遇与风险,提供
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设性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同时,切实
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关注公司经营合规性与透明度,重点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张忠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