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特科技: 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21:08:0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6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特科技”)于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
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特灵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特灵
通”)作为“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更好地实施,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
 影响。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相关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2192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3,718.3329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7,582,455.52 元 ( 不 含 税 )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11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5〕第ZM10175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
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
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
号                                 金额
    安徽中特高端精密配件生
      产基地二期项目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
       能力提升项目
       合计          38,096.86    28,442.52      -
    注: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特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简称“安徽中特”)
    二、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原因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以公司为主要实施主体,鉴
于公司募投项目“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地点所涉
及的土地所有权人是全资子公司特灵通,公司拟在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等不
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特灵通作为“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
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前后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增加前)        实施主体(增加后)
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
    力提升项目           南特科技            南特科技、特灵通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如需履行有关部门的备案或批准等程序,
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珠海特灵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蔡恒
注册资本    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地     珠海市平沙镇怡乐路32号办公楼
        批发零售: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
经营范围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公司100%持股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
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
利益及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增加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调整未改
变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
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在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后,特灵通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用于“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仅用于存储和管理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其他
用途,公司将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实施监管。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开立募集资金银行专项账户,签署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相关协议及文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结合公司募投项目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及
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增加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
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
  六、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2026
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批。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南特科技增加全资子公司特灵通作为“珠海南特机
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
过。该等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二)《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6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