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公告
证券代码:301526 证券简称:国际复材 公告编号:2026-016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熹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331,385,19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79%)的股东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云熹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云南云熹”)计划在本次减持公
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5 月 8 日至 2026 年 8 月 7
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150,835,120 股,即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
云南云熹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创业投资基金,其减持持有的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
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
规定。
一、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云熹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331,385,193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8.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公告
减持股数不超过 150,835,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00%。
公司股东云南云熹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股东云南云熹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相关文件中作出流通限制
及自愿锁定、减持及减持意向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本次减持股
东已经履行或正在履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以来所作出的有关承诺,
具体情况如下:
承诺 承诺类 承诺 承诺 履行
承诺事由 承诺内容
方 型 时间 期限 情况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
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诺 1
承诺 1: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时,将按照相关法 毕、承诺
首次公开 2023 12 月 26
流通限 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则进行并及时、 2和3正
发行或再 云南 年 12 日-2024
制及自 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常履行
融资时所 云熹 月 26 年 12 月
愿锁定 3、本企业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中,未出
作承诺 日 25 日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违反
承诺 2、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该承诺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的情形
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
和证券交易所另行公布且生效的相关规
定。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
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做出
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
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是否减持所持
发行人股份。 正常履
首次公开 2、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企业仍为发行人持 2023 行中,未
减持及
发行或再 云南 股 5%以上的股东的情况下,若本企业试图 年 12 出现违
减持意 长期
融资时所 云熹 通过任何途径或手段减持本企业在本次上 月 26 反该承
向
作承诺 市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严格遵守中 日 诺的情
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 形
减持股份的限制性规定,减持方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规定,具体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或通过协议
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公告
相关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价格及每年减
持数量遵循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的规定。
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予以公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损失的,本企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企业违反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所得收益
归发行人所有。
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
体原因。 正常履
未能履
首次公开 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 2023 行中,未
行承诺
发行或再 云南 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并同意将上述 年 12 出现违
的约束 长期
融资时所 云熹 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月 26 反该承
措施的
作承诺 3、如因本企业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 日 诺的情
承诺
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形
的,以相关承诺中的约束措施为准。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或者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通过公司
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和有关承诺,规范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公告
股东云南云熹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