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造世界一流焊接专家
证券代码:300154 证券简称: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6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求,
为引进高端人才居住使用,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意,于2023年5月1
日与深圳天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天煜”或“出租方”)签订《房屋
租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房
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上述合同生效将满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应当每三年对该合
同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重新履行审议程序,
协议条款未发生变化。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
新审议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向关联法人深圳天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租赁其位于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中粮创芯研发中心4栋1918的一套房屋,用
于公司引进高端人才居住使用。租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72.1平方米,租期五年,
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8年4月30日止。房屋租金为人民币8000元/月,五年租金
合计为48万元。
(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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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雪霞女士为公司董事,持有深圳天煜90%股权,同时担任深圳天煜法定代
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持有深圳天煜10%股权,
齐雪霞女士为邱光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相关规定,深圳天煜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
邱光先生、齐雪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本次交易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房屋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
联董事邱光先生、齐雪霞女士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本议案。本次
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电气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电
子元器件零售;软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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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天煜总资产301.26万元,净资产-48.10万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9.14万元,净利润-16.62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担任深圳天煜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邱光先生持有
深圳天煜10%股权,齐雪霞女士为邱光先生之配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天煜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租赁标的
公司租赁深圳天煜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69区中粮创芯研发
中心4栋1918的一套房屋,具体情况如下:
承租方 出租方 建筑面积 租赁期限 用途 租金 合同期内租赁金额
公司 深圳天煜 72.1 ㎡ 五年 居住 8000 元/月 48 万元
上述房屋产权清晰,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
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其房屋及附属设施处于安全、可使用、可租赁的状态。
(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依据
本次交易的租赁价格是在参考市场公开价格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本
次交易为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公允,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签订的租赁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出租方):深圳天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方):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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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1918的一套房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72.1平方米。
每年租期开始前30天内支付年租金9.6万元。五年租金合计为48万元。
关于装修的约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前提下,可以
对该房屋进行改造、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
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供暖费、房屋租赁税费
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支付。
租赁期满,若续租赁,则须提前一个月书面向出租方提出。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目的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的需求,为引进高端人才居住使用,交
易条件及定价公允,符合交易公平原则,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结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深圳天煜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9.6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与深圳天煜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七、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本次重新审议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深圳天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基于相
关规则要求,每三年对该合同重新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引进高端人才
的稳定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求。此次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
原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定的情形,
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定价
方法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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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法人深圳天煜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日签署《房屋租赁
合同》,签署合同期限为五年,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的,应当
每3年根据规定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本次重新审议的关联交易内
容情况未发生变化,相关交易价格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