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6-030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业园三期 7 号厂房栋 4 层 01 号
公 司 已 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在 北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bse.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公告编号:2026-013),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公司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三)审议通过《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四)审议通过《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五)审议通过《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六)审议通过《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计划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九)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财务
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利润分配相关
事宜的议案》
同意股数 60,041,518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回避表决情形。
(十二)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六) 武汉市 0 0% 0 0% 0 0%
蓝电电
子股份
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利
润分配
预案的
议案
(七) 关于公 0 0% 0 0% 0 0%
司 2026
年中期
利润分
配计划
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悦、魏俊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