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24 证券简称: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3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王为光、魏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6-02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年度
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11)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
编号:2026-012)。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期间,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要求执行了审计程序,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为公司提供了优质
的审计服务,对于规范公司的财务运作,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拟
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5 年度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
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编制了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出具了《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内
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告编号:2026-019)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告
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制度,现拟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6-032)。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所涉全体董事均为本议案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
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本议
案所有委员均为关联方,全部回避表决。
(九)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 度 向 金 融机 构 申 请 授 信 额 度暨关 联 担 保 的 公 告》(公 告 编 号 :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蔡恒作为本项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2025 年度工作做出了总结,并形成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梁枫)》
(公告编号:2026-022)
《2025 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魏燕)》
(公告编号:2026-023)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
文军)》(公告编号:2026-024)。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就
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 2025 年度该专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编
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编号:2026-031)。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地点所
涉及的土地所有权人是全资子公司珠海特灵通通讯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特灵
通”),公司拟在投资规模、实施地点等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增加公司全资子公
司特灵通作为“珠海南特机加扩产及研发能力提升项目”的实施主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8)。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由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
明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对公司 2025 年度的主要工作进展及主要经营业绩做出具体报
告,并对 2026 年度的工作进行规划。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 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33)。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沈仲健、康天伦、朱小毛为本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做出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编号:2026-027)。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近一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
做出了《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告编号:2026-026)。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工作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6-025)。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
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7)。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专项
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6-039)。
董事蔡恒作为本项议案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珠
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公告编号:2026-016)。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
(二)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
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五)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珠海市南特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