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以书面方式送达参会人员。会议于
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宋李兵先生召集并
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
确、完整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金
分红总额逐年有所增长,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也与公司业绩增长匹配,分红比例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要求,该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 2026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
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
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议
案》。
经审查,公司为保证 2026 年下属公司及参股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对其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系确保其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风险可控,符合
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中,对参股公司
银行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支持,其他股东亦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担保
公平、对等,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蔚蓝锂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
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彪 潘东燕 宋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