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长江)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20: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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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唐长江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自担任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以来,积极了解和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议案发表意见,
认真履行诚信与勤勉义务,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
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唐长江,1970 年出生,汉族,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
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秘书长,2023 年 4 月起任公司董事,2025 年度兼任星源材
质、盟固利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已向公司提交有关独立性的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年度履职情况
董事专门会议,定期获取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多种
方式履行职责,并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战略发展提供支持,具体情况
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
论,并基于独立且客观的评估和判断,对报告期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2025 年,本人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 现场参加董 通讯方式参加 委 托 出 席 董 缺 席 董 事 列 席 股 东
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职务,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参加会 实 际 参 加 会 应 参 加 会 议 实际参加会议 应 参 加 会 议 实 际 参 加 会
议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议次数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了解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进程,对公司的内部审
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事项进行了
审阅;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利
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
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
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针对公司 2025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
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审核意见。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未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并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在年审工作期间,
通过独立董事调研、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听取年审工作计划及进展,积极与年
审会计师沟通,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
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
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
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主要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实地调研、调研公司重大项目、参加行业会议等方式,定期了解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内控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就经
营管理情况、市场开拓、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工作、管理提升及未来发展战略进
行了交流和探讨,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电子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
营决策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为公司经营管
理献计献策。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利用参加公司会议以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
行实地考察,公司为本人履职给予了积极配合及帮助。
  (七)从专业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与公司领导及技术人员积极沟通公司产品性能,特别是
芳纶涂覆隔膜产品,分享新能源电池行业发展情况、芳纶涂覆隔膜在电池领域的
应用推广、芳纶在电池行业新的应用方向等,并进行了技术交流,为公司产品开
发、市场拓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得到公司的积极反馈和响应。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等关联交易
事项,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在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及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控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审议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2024 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公司内审报告等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议
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进行表决。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募集资金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对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
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七)ESG 及战略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 2024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2024 年度战
略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独立判断,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表决。
  除上述事项外,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或咨
询机构的情况,未发生其他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及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坚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忠实勤勉义务,密切关注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策略,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
议资料,独立公正地参与公司的各项决策,运用自身在电池行业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依托广东省电池行业协会资源平台,综合技术优势、平台优势、客户优势、
人才优势,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了专业的意见和建议,参与市
场开拓,并且与董事会、管理层保持了顺畅且有效的沟通,切实维护了公司,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推动了公司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唐长江
    联系方式:14585073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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