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上集团: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黄健雄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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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黄健雄)
  本人作为厦门日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2025
年任期内(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下同),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的要求,忠实、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黄健雄,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厦门大学法学院退休教授,2024 年 2 月起担任福建世礼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董事。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
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
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亲自出席公司召开的专门委员会、董事会
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了会议资料及相关文件,并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对会议审议事
项提出了合理建议,促进公司决策的客观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和指导作用。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议次            实际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名称
           数      现场出席次数   通讯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4        2        0
董事会         6        5        1        0
股东会         4        4        0        0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等相关规定,出席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利润分配、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等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沟通,听取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工作报告,与年审机构就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进行讨论和交流,并提出有效建议,促使审计结果更加客
观、公正。
  (四)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
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积极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听
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与中小股东进行良好沟通交流。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及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会议资料,秉持严谨、客观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并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监督公司不断优化内控管理体系,提
升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通过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履职,并通过
电话、现场实地考察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保持
联系,定期关注和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监督内部控制的
运行以及公司规章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同时,时刻关注外
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向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反馈关于公司发
展战略、经营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事项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经核查认为,公司仅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发生经营性的资金往来
交易,无其他关联子公司以外的重大交易。
  (二)定期报告的编制及披露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
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披露的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均符合相关审批程序和披露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
  本人认真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项使用,管理规范、使
用合规,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高度重视,亲
自赴越南实地考察当地营商环境、项目实施进度及落地情况,持续跟踪募投项目
推进成效,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保障募集资金使用规范、高效,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司制度修订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高度关注公司治理体系优化相关事项,重点关注公司依据最
新上市公司监管法规开展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梳理与修订工作,以及调整治理结
构、取消监事会等相关事项。在相关事项审议及推进过程中,本人严格遵循监管
要求,审慎核查制度修订的合规性、必要性与可行性,充分结合公司治理实际发
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监督作用。通过持续跟进制度修订进度与治理结构调整落
实情况,督促公司严格依法履行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治理运作规
范透明,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诚信;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能够
做到以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了实
质性的协助支持。
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最后,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2025 年
的工作中给予本人的支持和配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黄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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