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精工: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19: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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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
所在 2025 年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
性,基本能做到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
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高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17 人,注册会计师 688 人,其中 27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4 年度收入总额为 101,434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9,94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5,625 万元。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共承担 205 家上市公司 2024 年年报
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16,963 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包括:(1)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
备制造业(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专用设备制造业(5)医
药制造业等多个行业。
  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有 9 家。
  二、执业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2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受到行政处罚、监管措施以及纪
律处分的情况不影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
务和其他业务。
  三、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具备
多年上市公司、中央企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
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内控、
风险咨询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
的支持。
  项目签字合伙人:陈先丹,2005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5 家,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赵超方,2021 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
务,202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4 年至今在中汇执业;2025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李会英,200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
过 1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前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均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
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四、质量管理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
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职业准则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围绕质量管理准则要求的八个组成要素在会计师事务
所的业务质量责任管理、职业道德规范、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
与保持、与质量管理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执行、项目质量复核、
执业质量监控、分所管理、接受外部执业质量检查管理等九个方面都
制定了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政策和程序,建立健全了较为全面、完
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方面具体说明如下:
  (一) 项目咨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项目咨询的政策和程序,项目组需就重
大问题和疑难事项向专业技术部或质量控制部进行咨询。近一年审计
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了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 意见分歧解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的政策和程
序。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
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或质量控制部负责
人,必要时,进一步提交专业技术委员会或风险控制与质量管理委员
会。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底稿中需记录审
计项目组就其已知悉的专业意见分歧已经解决的结论。在专业意见分
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
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 项目质量复核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的政策和程
序,明确复核流程、复核人员和复核范围,对于证券业务,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委派质量控制部及独立复核合伙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近一
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其质量管理制度要求实施了完
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并于审计报告日前完成了项目质量复核程序,
质量控制部人员和独立复核合伙人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范围包括审
计过程中产生的重大事项、已审财务报表及拟出具的报告以及项目组
作出的重大判断和得出的结论相关的工作底稿等。
  (四) 项目质量检查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执业质量监控的政策和程
序,以合理保证质量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得以有效运行。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对质量管理的监控,包括每年一次的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和运
行的监控检查,以及以合伙人为维度的具体项目的执业质量检查。对
合伙人的监控检查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周期内,所有合伙人都要
至少接受一次监控检查。监控结果纳入合伙人年度执业质量考核,并
视监控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惩戒措施。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没有在项目质量检查方面发现重大问题。
  (五) 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控制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
的监控检查,并评价监控检查或外部检查所识别的质量管理缺陷和整
改。在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在质量管理体系方
面发现重大缺陷。
  综上,2025 年年审计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质
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整体上具备较好的质量管理水平,
为其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提供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五、审计工作方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
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成本、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金融工具、
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基本满足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预审、终
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基本能够根据计划安排
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安全
管理中的责任义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
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
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
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 3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
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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