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
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的审计资质及 2025
年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底,中汇合伙人共 117 人,注册会计师人
数 68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三)经营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10045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87229 万元。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05 家,主要行业涉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专用
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四)风险与质量
截至 2025 年末,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
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但该所已按要求完成了整改,并加强了质量控制流程。目前
计提的风险基金和购买的保险仍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持续承
担投资者保护责任的能力
二、聘任与执行情况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用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
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本年度投入审计项目团
队成员信息如下:
成为注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
姓名 人员 册会计 上市公司 所执业时 司提供审计 过上市公司审计报
师时间 审计时间 间 服务时间 告家数
近三年签署过上市
胡锐 项目合伙人 2003 年 2007 年 2020 年 2022 年
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近三年签署过上市
束成林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05 年 2018 年 2022 年 2022 年
公司审计报告 1 家
近三 年签署 过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 3 家,
李勉 独立复核合伙人 2006 年 1993 年 2009 年 2025 年 新三板 1 家;复核上
市公司 3 家,复核挂
牌公司 1 家
总体时间安排包括计划阶段(2025 年 10 月)、预审阶段
(2025 年 11 月-12 月)、终审阶段(2026 年 1 月-2 月)、会
审阶段(2026 年 2 月-3 月)
、报告阶段(2026 年 4 月)
。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独立性评价
经核查,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及从业人员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兼职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不存在有
亲属关系,严格遵守了职业道德守则。
(二)专业胜任能力与执业质量
中汇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能够独立对公
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项目签字合伙人及团队具
备相应的行业经验与专业技能,在审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计划
充分考虑了公司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领域,在审计过程中,
会计师能够基于专业判断,对公司的重大错报风险、内部控
制缺陷等事项保持应有的关注,并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
证据,并就重大非常规交易、会计估计变更等事项与委员会
进行了充分沟通,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沟通与协调能力
在 2025 年度审计期间,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沟通,
认真听取、审阅了中汇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
排,督促其按照审计计划提交审计报告。会计师就关键审计
事项及初步审计意见向委员会进行了详细汇报,双方进行了
深入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按
照《审计业务约定书》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
对公司 2025 年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获取的审
计证据充分、适当,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清晰、完整,
按时完成了审计任务,保证了年报的按期披露,有效提升了
工作的准确性。
四、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一)委员会审议情况
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2024 年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对中汇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5 年 11 月 27 日
召开了董事会 2025 年第十一次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聘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了中汇的有关资格、证照等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
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
员会同意续聘中汇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风险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
格,2025 年年度审计期间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
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
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
计项目的负责人及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审前沟通,认真听取、
审阅了中汇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确保工
作安排合理,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中汇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
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中汇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建议中汇在 2026 年加
强与委员会的现场沟通,为委员会的有效履职提供支撑保障。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