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施炳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2025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经营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2025
年度内作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情况
本人施炳丰,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经济师。1985年8月至1990年12月任北京商学院教研室主任;1990年12月至1998年2
月任国家商务部主任科员、部门长;1998年3月至2019年1月任中国全聚德(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5年5月至今任中国商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本着对股东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坚持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积极参加公
司2025年度召开的各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在会议召开之前均主
动了解议案有关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
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
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提出独立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为董事会作出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会议。经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自2025年8月8日起担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备注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7次董事会,
召开3次董事会,本人均有出席。
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年度会议次数 亲自列席次数 备注
公司2025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会,
召开2次股东会,本人均有出席。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董事会提名 备注
次数 次数 备次数
委员会次数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
本人均有出席。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董事会审计 备注
次数 次数 次数
委员会次数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
本人均有出席。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情况
本人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董事会战略 备注
次数 次数 次数
委员会次数
本人在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
本人均有出席。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作出的
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年度历次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上的各项议案投赞
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审议情况
在本人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通过翻阅资料并
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等方式,充分了解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谨慎行使表决权,审
议同意全部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序号 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意见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月 24 日
年第一次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进行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
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邮件、
传真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重要岗位工作人员保持密切的沟
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信息,并积极献计献
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
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忠实、勤勉的原则,从多方面关注上市公司动
态,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题的讨论和审议,并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
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出具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
独立意见,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为
公司的风险防范和规范运作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自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以来,依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决策的支持监督作用,主持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了解行业专业
人才的薪酬发展趋势,为公司人力资源做好人才储备提供支持。及时审阅内部审计
部门定期提交给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提供建设性
的建议。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职责,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履职情况,并积极参加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沟通会,
与年审会计师就公司年报的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审计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和交
流,积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
(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
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广
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本人在2025年的任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针对上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
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
人对公司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长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符合经审议和披露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方案的制定
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的决策。
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有效提升了
董事会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强化公司治理建设,切实维护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施炳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