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达华: 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19: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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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2      证券简称:ST达华     公告编号:2026-020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
              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持有参股公司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米科技”)36.2068%
股权,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新投”)持有其 46.5085%
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鼎电子”)持有其 12.2000%
股权,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炎武实业”)持有其 5.0847%
股权。近日公司收到福州新投发来的《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46.5085%股权转
让的告知函》,福州新投拟将其持有的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福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交易价格不
低于 68,800 万元人民币(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
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 68,800 万元两者孰高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届时详见相
关公开挂牌转让文件。
   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本次
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福米科技的持股情况不会发生变化,仍持有福米科技
  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暂不涉及关联交易,由于福州新投本次转让采取公
开挂牌方式,暂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故暂无法判断最终是否构成关联交易。本
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评估备案并获得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还需要履
行公开挂牌程序。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尚未知福米科技其他股东长鼎电子、
炎武实业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若后续无法得到福州国资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
交易亦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
式转让,尚不确定受让方以及受让方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本公司将根据该交
易的进展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转让方的基本情况
 产业园研发楼二期 2 号楼
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半导体器件专用设
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通讯设备销售;针纺织
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售;水产品批发海底管道运输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粮油仓储服务;货物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
炭及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水路普通货物运输;公共航空运输;公共
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
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
器件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批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光电子器件
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福米科技成立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由公司、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新区集团”)、福州市长乐区城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资
成立。2022 年 7 月 15 日,新区集团、公司等股东签署《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福米科技股东变更为公司及新区集团。2024 年 7 月 15 日新区
集团将其所持有的福米科技股权划转至全资子公司福州新投,福米科技股东变更
为公司及福州新投,持股比例分别为 51%和 49%,注册资本 140,000 万元。2024
年 9 月,炎武实业以现金方式对福米科技进行增资,公司、福州新投均放弃对福
米科技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增资完成后,福米科技注册资本 147,500 万元,
公司持有其 48.41%股权,福州新投持有其 46.51%股权,炎武实业持有其 5.08%
股权,福米科技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2025 年 12 月,公司将持有福
米科技 12.20%股权以人民币 17,995 万元(对应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 17,995 万
元)转让给长鼎电子,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其 36.2068%股权,福州新投持有其
福米科技现有总建筑面积 217775.43 ㎡,地下建筑面积 5000 ㎡,主要建筑内容
包括各类车间(主厂房 3 层)、仓库、办公楼及宿舍楼。主体工厂于 2021 年 6
月开工建设,2023 年 5 月工厂完工,2023 年 5 月开始设备入厂,2023 年 7 月 31
日首片 OpenCell 点亮。
   生产经营上福米科技主要从事液晶显示板及模组的生产,主营业务面向 MNT
显示器和高清大屏 TV 领域,处于光电显示行业中下游。其生产主要原材料为裸
玻璃、集成电路、偏光片、电路板及背光模组等。
万元、负债总额 134,656.58 万元、归母净资产 127,159.04 万元,营业收入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62.43 万元。(经审计)
   截止 2025 年 10 月 31 日,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265,384.65 万元、负债总额
业利润-14,252.38 万元,净利润-13,709.91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12,808.87 万元。(经审计)
     上述 2024 年度财务数据、2025 年 1-10 月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第 351C035221 号”标准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有 46.5085%股权,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持有其 12.2000%股权,炎武实
  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其 5.0847%股权,福米科技无实际控制人。
     五、本次挂牌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本次股权转让前               本次股权转让后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405    36.2068%     53,405    36.2068%
 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8,600    46.5085%        0         0
长鼎电子材料(绍兴)有限公司           17,995    12.2000%     17,995    12.200%
炎武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7,500    5.0847%       7,500    5.0847%
       交易对方                                     68,600    46.5085%
        合计               147,500    100%        147,500    100%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米科技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
     本次交易的标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
  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司法查封或冻结情况。
     六、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
  让,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
  值 68,800 万元两者孰高确认)、支付方式和期限届时详见相关公开挂牌转让文件,
  相关评估仍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如不放
  弃福米科技挂牌转让 46.5085%股权的优先购买权,本公司需支付的金额将不低
  于 68,800 万元。
     七、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
式转让,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因此尚未签署交易协议。
   八、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挂牌方
式转让,本次交易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
司拟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及债务重组等
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仍持有福米科技 36.2068%股权。
   九、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基于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综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现金流考虑,公司拟
放弃本次交易的优先购买权。董事会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福州新投挂牌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公司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福州新投拟将持有福米科技 46.5085%股权在产权交易场所进行公开竞价转让,
最终具体交易底价(按照经福州市国资委备案后的股权价值评估值与投资原值
相关评估仍未最终确定,最终交易价格和交易对方将根据竞买结果确定,未损害
公司利益。
   十、备查文件
审字(2025)第 351C035221 号)
   特此公告。
                           福州达华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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