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603025 证券简称:大豪科技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大豪科技
股票代码:603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海宏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M7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M7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13 日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简
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
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
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
在大豪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大豪科技、上市公
指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吴海宏先生本次减持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之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海宏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准则 15 号》 指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姓名:吴海宏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1 号 M7
(5)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香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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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个人资产配置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
不超过 11,166,54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
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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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20,234,0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7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1,665,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减持数量
不超过 11,166,54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8,568,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77%。本次权益变动
后,吴海宏先生的持股比例由 10.77%减少至 10.00%,权益变动同时触及 1%、5%
的整数倍。相关情况如下:
变动前股数 变动前 变动后股数 变动后 权益变动的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方式
(股) 比例(%) (股) 比例(%) 时间区间
发生直接持股变动的主体:
集中竞价
吴海宏 120,234,091 10.77 111,665,391 10.00 大宗交易 □
其他:____
合计 120,234,091 10.77 111,665,391 10.00 --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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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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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份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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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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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海宏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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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海宏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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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朝阳区
限公司
股票简称 大豪科技 股票代码 603025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 北京市朝阳区酒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吴海宏
讯地址 仙桥东路 1 号 M7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否? 否?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20,234,091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0.77%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8,568,7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0.77%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11,665,391 股
比例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6 年 3 月 6 日-2026 年 4 月 13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集中竞价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没有明确的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续增持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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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海宏
签署日期:2026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