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2 证券简称:德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0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名。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
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
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
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8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德新交运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的
公告》。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
露了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监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预留部
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限制
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的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2年9月9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40,8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的议案》。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3
月8日予以回购注销。
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书。
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
已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8月30日,该部分
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
事项已经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2月5日,该部
分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
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5月21日,该部分限
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办
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4.504万股,监事会对本
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2025年6月5日,该部分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已经
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6年3月11日,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授予价格 剩余待解除
授予登记日 授予股票数 授予对象
类型 授予日期 (元/股 限售股票数
期 量(万股) 人数
) 量(万股)
首次 2021年 2021年
授予 9月1日 9月28日
预留 2022年 2022年
授予 8月8日 9月7日
注 1:以上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数量为实际授予登记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人数。
本 168,183,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4 股,共计转增 67,273,200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235,456,200 股。本次权益分派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
数量调整为 615.72 万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调整为 118.30 万股。
注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
销限制性股票 940,800 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
数将由 235,456,200 股变更为 234,515,4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注 3:2024 年 3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预留授予部分 41.72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流通上市,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118.30 万股减少为 76.58 万股。
注 4:2024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 158.4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流通
上市,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521.64 万股减少为 363.16 万股。
注 5: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0 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 46.2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调整为 316.96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调整为 95 人。
注 6: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限制
性股票 7.84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 2.24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5.6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4,053,400 股变更为 233,975,0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
限售数量由 316.96 万股调整为 314.72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调整为 94 人。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76.58 万股调整为 70.98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无变
化。
注7:2025年5月21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公司限
制性股票46.032万股(首次授予部分33.43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12.60万股),本次回购注
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33,975,000股变更为233,514,68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未
解除限售数量由314.72万股调整为281.288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调整为90人。预留
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70.98万股调整为58.38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调整
为26人。
注 8:2025 年 6 月 5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的 137.844 万股流通上市,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减少为 143.444 万股。2025 年 6 月
上市,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减少为 41.72 万股。公司总股本为 233,514,680 股,其
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851,640 股,无限售条件股份 231,663,040 股。
注 9:2026 年 3 月 11 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回购注销公司
限制性股票 28.728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 22.568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 6.16 万股),本次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 233,514,680 股变更为 233,227,400 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143.444 万股调整为 120.876 万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调整为 83
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未解除限售数量由 41.72 万股调整为 35.56 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人员调整为 25 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次解除限售。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
售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18个月后的首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30个月 4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30个月后的首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42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42个月后的首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54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54个月后的首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66个月 20%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激励对象获授
总量的 20%。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为 2022 年 9 月 7 日,预留授予
部分第三个限售期已于 2026 年 3 月 6 日届满。
(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
限售: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
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未发生左述情形,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的;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考核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层面的业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5年四个
绩考核要求,公司以
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 2020年营业收入(5,
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43.40万元)为基数
,2024年营业收入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率为608.06%;达到
了业绩考核要求。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励对象共计25人,其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中24名激励对象考评
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结果标准为“A”;1
名激励对象离职,该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
名激励对象本次不予
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进行解除限售。本公
考评结果(S 司将根据《激励计划
S≥80 80>S≥70 70>S≥60 S<60 》的规定对其所持有
)
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购注销。本次预留授
评价标准 A B C D
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人员共
标准系数 1.0 0 计24人,可解除限售
股数为14.98万股。
考评结果标准为“A”;1名激励对象离职,该名激励对象本次不予进行解除限
售。本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共计24人,可解除限
售股数为14.98万股。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三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根据规定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
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 24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
为 14.9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6%,本次可解除限售名单及数量具体如
下:
本次解除限售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
姓名 职务 量占其已获授限
余额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制性股票比例
邱岭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24 1.12 20%
公司其他核心人员、子公司及分
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岗 27.72 13.86 20%
位人员及核心团队人员等共23人
合计 29.96 14.98 20%
注:本次解除限售事宜预留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根据
《激励计划》规定对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 2024 年度经营业绩满足公司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参与个人层面绩
效考核共计 24 人,其中 24 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标准为“A”;1 名激励对象离职,
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对其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以上 24 名激励对象 2025 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其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
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4 人,可解除限售股份
数量为 14.98 万股。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为 24 名激励对象办理 14.98 万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注意事项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并且在原定任期届满前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
定。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
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
具之日,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
三个限售期已届满;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与
股票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尚需在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解除限售的手续。
特此公告。
德力西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