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生材: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3 18: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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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正生材”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对海正生材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
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
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47号),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66.9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6.68元,共计募集资金84,516.75万元,
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6,683.92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7,183.92万
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500.00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75,086.1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409号)。公
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
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入金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额                 额
      其中:一期                  64,298.75        60,415.64
           二期                 9,287.37         6,482.03
      合计                     75,086.12        66,897.67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
限公司。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
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相关
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的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投
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
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
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7 日及 2026 年 4 月 10 日分别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使公司和股东利
益最大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虽将根据经
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
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系以有效控制为前提,实施时将确保公司
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或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以及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减少资金闲置,
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海正生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保荐机构对海正生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魏尚骅            张兴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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