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 傅颀
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运用财务专
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为公司的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傅颀,1979 年 6 月出生,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独立董
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具备独立性,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职情况
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对提交
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
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
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
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度应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参加董事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数 席会议
傅颀 9 9 8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审计委员会审议的事项,会前对公司提供的资
料进行认真审核,与公司相关人员沟通、询问,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
权,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各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并对审议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业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5 次会议,本人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关于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
司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按制度开展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
指导性意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在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规
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之前,了解审计工作计划,审阅财务报表,积极与会
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开始审计工作后,先后三次采取书面方
式督促年审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
意见后,本人召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报告再次进行审阅,并与年审会计师就
报告进行沟通。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
议,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议案等相关资料,对涉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
的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持续关注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提醒和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维护公司股东的知情权;关注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资产减值等重大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
时,本人利用出席股东大会的机会,注重与中小股东的交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时刻密切关注公司动态,通过现场交流、电话、电子邮件等
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动态、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从会计专业的角度,
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况,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等形式,在现场开
展了相关工作,通过实地参访集团公司、子公司尖峰药业、云南尖峰、尖峰大展
等,就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各单位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
和探讨。
(六)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股东大会前,公司认真准备会议材料并及时向
我们提供相关信息。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
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职过程中,本着重要性的原则,重点关注可能影响公司规范
运作方面的重大风险事项,通过审查决策、执行及披露过程,对其合法、合规性
进行独立判断。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认真审
阅了上述各项报告,认为各定期报告的编制符合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规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
为该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持了独立性,做到了审计监督
的客观性、公正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
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的实际情况。此外,
本人对公司聘用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议,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认可立信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请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证监会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 [2005]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认真
审核,本人同意该项担保议案。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除以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没有发生为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
非法人单位及个人的担保;没有发生大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四)资产减值情况
公司终止临床试验的议案》。本人认真了解并审阅了议案相关资料,本次子公司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决定终止注射用去氧鬼臼毒素项目的临床试验及后续开
发,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将该项目计入“开发支出”的研发投入金额全额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2 股,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4,408,382.80 元,转增 68,816,766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
为 412,900,594 股。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完
成了资本公积金转增及社会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告共 71 项,其中定期报告 4 项,临时公告 67 项。本人持续关注、监督公司的
信息披露工作。经核查,认为公司信息披露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
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
(七)内部控制的完善和执行情况
(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证监会 2025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身运行情况,对《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 20 余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并新增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舆情
管理制度》等。报告期内,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公司法》,确保公司治理与监
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承接,完成了内部监督机构的调整。
综上,在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的态度,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凭借专业知识充分行使独立董事职能。2026 年,
本人将继续秉持谨慎原则,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治理运作以及经营决策动
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本页无正文,为尖峰集团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傅颀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