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航新科
技”)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天弘航空提供担保的议案》。
控股子公司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弘航空”)拟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申请总计不超过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合同项下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天弘航空其他少数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或相应反担保。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以上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弘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 6262 号
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
托管第 8198 号)
成立日期:2017-11-23
注册资本:5,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吕海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24842C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
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紧固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
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航空运输设备销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航空商务服务;民用航空材
料销售;旧货销售;通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
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子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民用航空器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公司合计持有天弘航空 90%股权,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05,783,744.48 146,958,410.28
合并净利润 14,012,621.55 15,327,421.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012,621.55 15,327,421.05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6,675,408.96 180,707,801.42
负债总额 52,152,035.45 100,857,006.86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0,000,000.00 34,150,000.00
流动负债总额 41,371,386.94 95,356,983.19
净资产 64,523,373.51 79,850,794.56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天弘航空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
申请总计不超过 920 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1 年。公司为上述融
资事项提供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920 万元。
(2)在本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
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
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
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
权额。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
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
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例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四、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
含本次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1,930.19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86%。前述担保事项中无逾期担保,亦无
违规担保。
另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航新航空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
航新”)履行其与 Airbus S.A.S 的业务合同提供履约保证,香港航新
为下属控股子公司 MMRO 履行其与 Airbus S.A.S 的业务合同提供履
约保证。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香港航新及 MMRO 与 Airbus S.A.S
业务合同下应收金额约为人民币 68.65 万元。
境外控股子公司 Magnetic Leasing Limited 为其下属控股子公司
MLA DAC(借款人)在与 volofin Capital Management Ltd.(贷款安排
人)、volofin Holdings Designated Activity Company(代理人、担保代
理人,与贷款安排人合称为“volofin”)及 Delaware Life Insurance
Company(特拉华人寿保险公司,原始贷款人)开展融资项目中的不
当行为可能带来损失提供赔偿和补偿保证承诺。该承诺构成 ML 对外
担保事项,无确定的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融资项目涉及
的标的资产已出售,相关借款及利息已结清,股权质押解除手续尚在
办理中。
天弘航空向交银津二十六(天津)飞机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交银租赁”)购买一架空客 A330 飞机,交易价格不超过 7,000
万元,全资子公司上海航新航宇机械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天弘
航空就其购买合同项下的履约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交易天弘
航空已向交银租赁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
五、 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天弘航空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事项,有助于子公
司补充日常运营资金,保障子公司业务开展。少数股东未就此次担保
事项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主要系天弘航空经营状况稳定,信誉
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
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且天弘航空为公司持股比例 90%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在其经营决策、财务管理、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上均能进行实
施有效监督与控制,能够及时识别、防范和化解担保相关风险,公司
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提供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六、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