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以及《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
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2025年度,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
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姜晏先生(独立董事)、廖文锋先生(独立
董事)以及潘欢欢先生(职工代表董事)3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是由具有专
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姜晏先生担任,各委员均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且
独立董事过半数,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之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表一: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5:《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
第二届董事会
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的
议案》
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议案0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议案02:《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议案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议案04:《关于修订〈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05:《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0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
议案07:《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二:
序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事项
号
议案01:《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议案0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05:《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并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评价,认为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体现了良好的
专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
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和评估内部控制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年度内部审
计计划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工作,通过审阅公司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缺
陷,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及运行有效,符合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
要求。同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内控评价、在内部
控制审计中发现各项缺陷,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逐步提升公司管理能力。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
报告。
时、良好沟通,未发生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面协调沟通的重大审计问题。
四、总体评价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
注公司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情况、内部审计工作、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工作
及公司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浙江众鑫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