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专字(2026)00443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天衡专字(2026)00443 号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沃股份”
)《浙江金沃精工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
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沃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
鉴证报告作为金沃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金沃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金沃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
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
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金沃股份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沃股份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金沃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福丽
中国·南京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额及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07 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 3,1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10,000,000 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7,150,754.7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02,849,245.29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10 月 20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衡验字(2022)00138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302,849,245.29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 35,721,803.91
减:以前年度投入 222,270,860.78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970,340.80
减:本年度投入 14,819,614.00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3,280.36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042,929.55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4,684,631.5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衢州分行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
存在问题。
因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及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及保荐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
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2025 年 8 月 27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
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同时根据《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的,公司及专户银行应当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广发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公
司授权广发证券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专户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专户银
行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状况良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 账户余额
户名 开户银行 资金用途 银行账号
类别 (元)
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
浙江金沃精工 中信银行股份有
目、轴承套圈热处理生 8110801012602537456 专用账户 -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产线建设项目
浙江金沃精工 中信银行股份有
锻件产能提升项目 8110801012503190329 专用账户 1,018,075.06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浙江金沃精工 招商银行股份有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衢州分行 流动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468.46 万元外,其余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
案》。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3,572.18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 191.51 万元,合计 3,763.69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 2022 年 10 月 31 日
序号 项目 置换金额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合计 3,763.69 3,763.69
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1858 号《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保荐人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
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公司已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将 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将 2,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
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4,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2025 年 8 月 5 日分别将 500 万元、3,500 万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合计从募集
资金账户中划出人民币 2,968.46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5 年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延期、结项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速锻件智能制造项目”予以结项,并将本项目节余
资金 2,555.59 万元和利息收入净额 399.76 万元,共计 2,955.35 万元投入新项目“锻件产能
提升项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22 年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轴承套圈热处理生产线建设项目”予以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804.2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