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上述新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母公司财务
报表未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
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