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84 证券简称:金沃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0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首席合伙人:郭澳
(6)2025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
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10 人。
(7)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49,572.28 万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92 家,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
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
业。审计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与公司同行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 8 家。
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未出现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
(涉及 20 人)、自律监管措施 5 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王福丽女士,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
管恒鑫,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葛惠平,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
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
署或复核 7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本期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
面因素,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
作量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
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并且天衡会计师事
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相关审计费用。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