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03 证券简称:海正生材 公告编号:2026-16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69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5.63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4.65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司(含 A、B 股)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
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
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
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
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
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
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需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在 5%的范围内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华仪电气、东 与华仪电气承
投资者 2024 年 3 月 6 日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海证券、天健 担连带责任,天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健已按期履行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徐海泓,2009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壮,201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于波成,200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或复核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荣盛石化 2020-2021
日 管理措施) 局
证监局监管谈话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支付 2025 年审计费用 75 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15 万元;同时,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食宿费用
由公司承担。2026 年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不含税),较 2025 年度保持不变。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年度审计工作
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全面客观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对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经过与公司管理层的充分沟通,
制订了合理的审计计划,密切保持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联络。参与审
计的会计师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
序,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反映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结
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提议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本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支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费用 75 万元(不含税), 审计人员在公司开展工作期间
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2026 年度审计费用为 75 万元(不含税),与 2025 年度保
持不变。表决情况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生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