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8 证券简称:赛特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2
债券代码:118044 债券简称:赛特转债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主要情况
□获取投资收益
交易目的 ?套期保值(合约类别:□商品;?外汇;□其他:________)
□其他:________
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
交易品种
务、利率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
不适用
上限(单位:万元)
交易金额
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
价值(单位:万元)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借贷资金 □其他:___
交易期限 2026年4月14日至2027年4月13日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
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至 2027 年 4 月 13 日。本次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
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可能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境外业务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及日元,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
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开展与银行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业务,目的是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外汇汇率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造
成的不利影响。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意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涉
及到的美元、欧元及日元等相关结算货币。
交易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业务、
外汇期权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利率互换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等产品或
上述产品组合。
交易对方: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五)交易期限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自2026年4月14日至
由财务中心负责办理具体事宜。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
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效期为自 2026 年 4 月 14 日至 2027 年 4 月 13
日。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且无须提交股
东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
不得进行投机性和非法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风险:
格波动导致外汇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并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流程执行。
生品,主要是锁定汇率功能的品种,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
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
性交易。
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估已交易衍生品的损益变化情况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品交割情况及盈亏情况。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外汇业务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日元,当汇率大幅波动
时,汇兑损益对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
务,是出于从锁定结售汇成本的角度考虑,能够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符合未来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
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
计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套期保值业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是 ?否
会计》适用条件
拟采取套期会计进行确认和计量 □是 ?否
五、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主要是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不进行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开展
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该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