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6-014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赫达转债”预计触发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1.79 元/股),如果公司股票在任
何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130%(含 130%),将会触发《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
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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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可转债有条件
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及时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3〕1099 号),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600.00 万张
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60,000.00 万元,期限 6 年。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已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赫达转
债”,债券代码“127088”。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
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1 月 8 日)
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 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初始转股
价格为 17.40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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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 6 日办理
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公司总股本由
回购注销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40 元/股调整为 17.3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7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12)。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1,704,1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7.39 元/股调整为 17.19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43)
。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第九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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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授予股份的登记工作,
本次共计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 643 万股股票,授予价格为 6.66 元/
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7.19 元
/股调整为 17.00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28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赫达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
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48,136,854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
。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7.00 元/股调整为 16.8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5 年 1 月 3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4-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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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分红派
息实施公告日总股本 348,136,913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
有的 1,777,102 股后的 346,359,81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
。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赫达转债”
的转股价格由 16.85 元/股调整为 16.75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5 年 9 月 17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
(公告编号:2025-074)
。
会议及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期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
价格为 6.41 元/股。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完成后,“赫达转债”的转股价格
由 16.75 元/股调整为 16.7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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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完成可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00)
。
(五)回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
九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 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 召 开 “ 赫 达 转
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赫达转债”的
附加回售条款生效。本次回售申报期为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2025 年 8
月 8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回售申报汇总》及《证券回售付款通知》
,“赫达转债”(债券代码:
(含息、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赫达转债回售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64)
。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赫达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
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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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
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
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
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
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三、关于预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具体说明
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赫达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即 21.79 元/
股)
。
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将触发“赫达转债”有条
件赎回条款。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将于触发条件当日召开
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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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
公司将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2025 年修正)》《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触发“赫达转债”赎回条款后
确定本次是否赎回“赫达转债”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对上述内容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
投资者如需了解更多“赫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 2023
年 6 月 2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说明书》
。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