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71 证券简称:永杰新材 公告编号:2026-026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
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
核查意见如下:
一、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31 日至 2026 年 4 月 09 日,时限不
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
以电话及邮件的形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
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
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次拟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计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
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满足《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特此公告。
永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