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于 2023 年 6 月起任职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本人贾滨,
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本人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事项 自查结果
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
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
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 配
偶、父母、子女;
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
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
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
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如上述任何一项填写为“是”,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
报告人: 贾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