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06 证券简称:舜宇精工 公告编号:2026-020
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章程的规定,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
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现选举倪文
军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现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26-021)。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贺宗贵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范依清
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董云先
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
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告
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张映丽
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也不存在《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拟聘任高越先
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聘任人员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具备《公司法》
《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
披露的《董事长、职工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换届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2)。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三)、《宁波舜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
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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