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68 证券简称:通宝光电 公告编号:2026-026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7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70,08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股数 44,770,085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
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会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云龙、陈禹菲
(三)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常州通宝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