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方忠宏:1965 年生,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反
坦克导弹第 414 团反坦克导弹第一营 3 连一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
第 414 团特务排排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后勤处战勤参谋,中
国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火箭布雷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人
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政治处宣传股干事(临时帮助工作),中国人民解
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反坦克导弹第二营 4 连政治指导员、党支部书记,中国
人民解放军反坦克导弹第 414 团(该团于 2004 年 3 月撤编解散)司令部管理股
股长,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陆军第 12 集团军军事法院副营职审判员、正营
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军事法院正营职审判员、副团
职审判员、正团职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专
职律师、合伙人、支部书记、管理合伙人。现任江苏致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自 2020 年 6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任职期间报告 实际出席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期内会议次数 次数
方忠宏 9 9 0 0 3 3
本人积极地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各次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
资料,以完整了解会议议案的各项细节,为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做好准备,并提
出专业、合理的建议,会上认真审议每一项议案,充分发挥在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方面的优势,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股东的权
益;审慎行使表决权,严谨、独立、负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了投票,未对公司任
何事项提出异议。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
核结果进行了审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员会会议,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事项进行了研究,并根据现有的战略
规划和公司自身发展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并提供参考性意见,切实履行了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提名委员会
被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等进行审查,充分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
责。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进行了事
前研究讨论,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确保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的作用。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委托等特别职权。
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
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
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东的诉求,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
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22 天,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
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
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
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
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及时向本人提供了所有必要的
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会议材料、财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重大决
策文件等。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
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为现
金购买资产的议案》。
(4)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8%股权的议案》。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审议关联
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编制并
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
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
面确认意见。
此外,公司结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关要求,
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
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自查的实际情况,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
完整、合理、有效,能够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持续发展。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和要
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徐嘉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
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有利于更好地激发工作积极性。根据公司年
度薪酬标准并结合公司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本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支付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符合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9,520 股、109 名激励对象(不含 1 名因组织调动离职的
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 1,635,740 股,共计
于 2025 年 5 月 7 日通过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
上述议案中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解除限售及回购注销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对公司董事会、经营团队和相关人员在本
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
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方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