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耿云江女士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2025年9月起担任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
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
在2025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参
与重要事项讨论,并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
范运作和监督制衡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耿云江女士,1977年9月生,女,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东北财经
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财务与会计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
历任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东
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系教工党支部书记,管理会计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高端人才(学术类),辽宁省会
计咨询专家。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成本研究会理
事。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千人层次、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
计划。主要讲授管理会计、财务报表分析、会计英语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
成本管控与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评估与薪酬激励、风险管理与企业可持续
发展。近年来,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主持省部级项目10余项。在《会计
研究》《财政研究》《Pacific Accounting Review》《China Journal of Accounting
Research》等国内外高质量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
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主讲人,辽宁省本科教学名师。
(二) 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任职。本人不存在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可能
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或其他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科学、规范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东大会1次(含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详见表1,列席
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详见表2。
表1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耿云江 4 4 0 0 否
表2 2025 年度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度应列席 亲自列席 委托列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姓名
股东会议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参加会议
耿云江 1 1 0 0 否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并对相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不存在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
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严格按照
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
定,认真履行职责。
履职期间,本人积极与外聘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重点围绕公司内部审计、
内部控制及定期报告等事项开展审查与监督工作。报告期内,本人主持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审慎表决
并投赞成票,不存在反对或弃权情形。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并签署会议决议
文件。
此外,本人还出席并主持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
第三次会议,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任期内,本人未参与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亦未提议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三) 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了积极、顺畅的沟通交流,推动内
部审计工作规范开展,并促进审计人员专业能力的持续提升。同时,本人与会计
师事务所保持有效沟通,就定期报告编制及相关财务事项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及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职能。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培训等方式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不
断提升履职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
本人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
好沟通,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并通过查阅资料、调查了解
等方式全面掌握相关情况,在此基础上,依托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未受到公司及其他相关方的不当影响,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含临时股东大会)、参与相关交流活动
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其意见和建议,持续关注并维护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并通过现场交流、电话及
即时通讯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
务情况及业务发展动态。同时,通过现场调研与走访,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产品结构以及新产品研发与技术改造的进展与成果。
此外,本人还就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及公司治理等
重要议题与管理层开展深入交流,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投资事项构成公司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经核查,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履
行有关部门审批程序,亦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
度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
管部门的规定、总体运行良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自2025年9月任职以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要求,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报
告期内,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与重大事项决策,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进行审慎、充分的审查,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在规范运作和风险防控中的监督与制衡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积极配
合,在此本人表示衷心感谢。
尽责,进一步提升履职质效,积极建言献策,助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与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健、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签字:
耿云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