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电工: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2 1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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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59   证券简称:平安电工          公告编号:2026-007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可循环滚动使用。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
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平安电工”)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因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提
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保证资金安全及公司
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投资以
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二)投资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合理布局资产,
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
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委托理财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
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
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额度。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预计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主要用于投资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理财产品,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
的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尽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
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存在一定系统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保障资金的安全性。
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通过对部分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
为准。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平安电工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
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
机构对平安电工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无
异议。
  五、备查文件
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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