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2025 年 5 月修订)等要
(以下简称《规范指引》)
求,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
独立董事孙景斌先生、叶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在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
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在任独立董事孙景斌先生、叶建华先生、王艳华女士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市规则》《规范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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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