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海燕)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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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公司制度的要求,任职期间始终坚持客观、独立、公正原则,恪尽职守、勤勉
履职。本人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
大会及独立董事专项会议,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就公司重大事项独立发表专业意
见,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海燕,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香港理工大学企业管理专业文凭、荷兰欧洲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EMBA),欧洲
城市大学(原巴黎城市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DBA);中国注册会计师、澳大利
亚公共会计师、英国财务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印度成本会计师、注册特许财务
策划师(FChFP)。历任广东省财政厅主任科员,香港 KPMG 国际会计师行高级审计
员,香港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百粤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广东康元会计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广东高域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中勤
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于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分会、香港国际会计师
公会、香港华人会计师公会、香港特许秘书公会、香港城市大学、香港大学等专
业机构和大学担任培训导师;兼任香港理工大学企业发展院副教授,上海财经大
学继续教育学院特聘教授。现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兼任大健康国际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2211.HK)、宏光半导体有限公司
(06908.HK)独立非执行董事、深圳普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389.SH)独立
董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
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大会次数
 邹海燕       7         7       0        2
程中,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依法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专业
能力,审慎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并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
理化建议,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议审议相关事项,为董事会战略决策提供决策支撑及合规建议。报告期内,本
人积极参加所有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
提名委员会 2 次,在审议及决策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
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实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从业经验,就公司财务管理、
风险管控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助力公司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与积极配合,充
分尊重独立董事履职独立性,能够及时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对本
人提出的相关问题均及时予以回应与落实,为本人独立、高效履行职责提供了良
好条件与有力保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核,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
关联方的利益,符合公司的发展需求和长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
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天健”)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过程中,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
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天健具备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有丰富
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先珍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本次聘任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8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选举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选举工作。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
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职业素养等因素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符合相关
任职资格,具备任职能力,选举聘任流程符合有关规定。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7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0)。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
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的履职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勤勉履行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
展情况。结合自身专业经验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重大事项、经营管理与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交流,充
分发挥财务会计专业优势,助力公司提升决策水平与运行效率,为公司持续稳健
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邹海燕
(此页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
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邹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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