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麦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超-届满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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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以独立、诚信、勤勉为原则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主动关注并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
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就相关审议事项依规发表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意见,
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邓超,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科学与工程专
业,管理学博士学历。1991 年 3 月起在中南大学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奥特佳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至 2020
年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2022 年 11 月至今任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2022 年 10 月至 2025 年 9 月,任浙江帕瓦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具备法律法规要求
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
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不含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大会情况
董事姓名
                                    出席股东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大会次数
 邓超        2         2       0        2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会前认真阅读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议案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发表意
见和建议,对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本年度的
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会会议、1 次提名委员会、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了任期内
的全部专门委员会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
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事出席了所有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切
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董事、高管进行深入交流并保持密切沟通,全面了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及
时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及运营动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其他董事、高
管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采纳本人关于公司经营发展的相关建议,为
本人勤勉履职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充分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公
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严格遵循了各项承诺,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
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本人
认为,天健具有为公司审计的相应执业资质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及能力,能够
独立、诚信地完成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聘
任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具备任职能力,选举聘任流程符合有关
规定。同时,本人任期届满并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5 年 7 月 28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包括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
票等事项,认为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及运作状况,与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良好沟通,在推动公司规范经营、稳健发展等方面切实履
行了应尽职责。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邓超
(此页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
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邓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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