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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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信音电子(中国)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音电子”、“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信音电子(中
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0号)同意注
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2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3,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2,668,432.40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7日划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409号”《验资报告》。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保持募投项目
实施主体、项目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延期至2026年7
月31日。具体详见《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5 年 12     截至 2025 年 12
序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月 31 日累计投入       月 31 日投入进
号                         总额
                                               金额            度(%)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项目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
    公司建研发中心项目
           合计              82,266.84           17,689.40        21.50%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具体情况
    (一)扩建 58,000 万件连接器项目
    本项目为公司主营产品产能扩充项目,主要建设目的为通过扩建生产基地的方
式,进行设备购置和项目扩建,提高公司在连接器生产方面的产能和公司生产的自
动化和信息化水平,从而提高公司生产和管理效率,满足客户对公司产品持续增长
的需求。因受到外部市场环境、内部公司战略调整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在建设进度
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放缓,该项目整体无法如期完成结项。
    公司对本项目重新进行了研究和评估,认为基于整体市场需求变化、公司发展
战略及公司现阶段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有生产基地能够满足目前的订单交付及
增长需求。现阶段,该项目继续建设将造成公司产能闲置的情形,无法实现公司经
营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
上述“扩建 58,000 万件连接器项目”建设。后续公司会充分考虑市场趋势、行业发
展以及公司战略等因素,审慎评估项目的可行性以及项目前景,同时公司也将密切
关注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安排,确保募集资金
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在暂缓实施期间,除针对本项目已采购设备合
同尾款待后续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外,公司不会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本项目。
    (二)建研发中心项目
    “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功能定位为完善并提高公司研发实力。近年来,下游
客户对于新品的需求放缓,公司主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开展研发工作,公司现有的
研发场地、设备条件可以满足目前的研发需求。如按原计划继续推进研发中心建设,
则该项目的未来收益将很可能与初始预期存在较大偏离,不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以及自身实际状况确定“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同时亦将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适时合理安排,确保募集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暂缓实施是公司充分考虑了市场及外部环境变化和
公司研发需求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避免造成募集资金浪费,有利于公司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从长远来看,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满
足公司战略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健康发展,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
大价值。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议案》,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募投项目
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扩建 58,000 万件连
接器项目”和“建研发中心项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已经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
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信音电子(中国)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暂缓实施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杜超           冯缘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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