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976 证券简称:视声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5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忠实、勤勉、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
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
董事的独立判断与专业监督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宋庆云,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硕士学
历。2000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新疆农业科学院助理会计师;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新疆农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2008 年 4 月至 2012 年 8 月任新疆溢达纺织有限
公司财务经理;2012 年 8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广东溢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广州依纯服饰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
任广东海大集团财务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任广州大石馆文化创意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广州星亚高新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2017 年 5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惠州市浩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7 年 8
月至 2018 年 10 月任广州锐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8 年
东中广润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2022 年 5 月至今任广东卓粤会计师
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
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
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
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如下: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事 2 次未亲 出席股东
独董姓名 董事会 席董事 式出席董 席董事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宋庆云 8 2 6 0 0 否 3
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
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本人专业特长,本人在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2025 年度,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审议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结果
第三届董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州
审议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14 日 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度审计工作的
通过
会会议 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2024 年年度报
第三届董事 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议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21 日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
通过
会会议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审议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4 月 25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会会议
《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和<2025 年半年
第三届董事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半年度 审议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8 月 22 日
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通过
会会议
的议案》《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
审议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10 月 27 日 《关于公司<2025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通过
会会议
第三届董事
审议
会审计委员 2025 年 12 月 3 日 《关于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会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专门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审议
会议名称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结果
《关于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
第三届董事会独 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审议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 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通过
第三次会议 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独
《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权益分派预案> 审议
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10 月 27 日
的议案》 通过
第四次会议
本人对上述会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
反对、弃权的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报
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委
员共同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统筹安排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持
续跟进审计进度并做好协调,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期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公司年度报
告信息及时、准确披露。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
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
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
等进行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
行了监督和核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现场工作
时间为 15 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法规与监管规则,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持续关注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颁布
的各项法律法规与监管规则。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
及相关监管机构组织的履职培训。通过系统学习,进一步加深对公司治理、投资者保
护等相关监管要求的理解与把握,持续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以便更有效地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作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依法履职的情形。工作期间,本人积极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持续关注董事会、股东
会决议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与健
康发展提供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所载财务信息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进行审慎核查,认为相关报告的审议与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披露的财务数据及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2 月 1 8 日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变更为华兴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人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
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与专业服务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保持充分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可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本人同
意公司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
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
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
司安排持股计划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涉及董事利益,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
会审议。
薪酬的议案》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行业及地区薪
酬水平,符合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薪酬决策及发放程序合法合
规。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等情形。
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程》等相关规定,勤勉高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议各项议案并独立行使表决
权,持续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有效沟通,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及专业咨询的职责定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职,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宋庆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