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音电子: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晓朋)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1: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张晓朋,作为信音电子(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晓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 年 7 月生,经济师,上
海社会科学院经济学专业博士。2005 年 7 月至今在上海 WTO 事务咨询中心任经
济师、咨询师;2021 年 4 月至 2023 年 5 月任高斯贝尔独立董事;2022 年 6 月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任海睿斯企业咨询(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
务,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
人也没有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
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董事姓名                                       未亲自参加董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张晓朋         8           8             0         0         否
  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东莞市国
联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投弃权票,理由为:1、市场终端客户稳定性
存疑;2、对团队整合的预期效果存疑;3、国联电子内部管理效果存疑;4、对
赌期限结束后的业务发展存疑。
  对公司 2024 年度其他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          1             1             0             0
  第六届战略委员会           1             1             0             0
  第六届提名委员会           2             2             0             0
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0             0             0             0
  本人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五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
员、第六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第六届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
职责,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
构等议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
促进董事会及经营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例会《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收购东莞市国联电子有限公司 80%股权的议案》投反对票,理由为:1、
市场终端客户稳定性存疑;2、对团队整合的预期效果存疑;3、国联电子内部管
理效果存疑;4、对赌期限结束后的业务发展存疑。
  对公司 2025 年度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其他议案均投同意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名称     本年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张晓朋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前认真审阅会议
议案及相关材料,董事会决策时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
用,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2025 年度,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担保
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履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
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与公司配合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22 天。本人通过积极参与公司各项会议包括董事会、股东会、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对公司重要投资项目进行现场调研等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通过与公司人员现场召开分享会、进行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财务和业
务的实际运行情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
  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
本人也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
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
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
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注重持
续的专业发展和能力提升,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并积极参
加证监会、深交所、上市协会等举办的相关培训,以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
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
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4 月 9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议案》。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新增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前述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
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2025 年 9 月 11 日分别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在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
要求。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议案》。本人认真审阅了各董事、高管候选人的个人履历,认为各候
选人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
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力履行职责。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慎考量,并就相关问题与各方进行深入沟
通,以促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展的相关培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主动深
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并利用个人专业知识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更
多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本人将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在此向各位股东、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表示感谢。
(本页无正文,以下为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
                                      张 晓 朋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信音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