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安全: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涂必胜)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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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并以谨慎的态度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本人亲
自列席了 3 次股东会。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重大经营
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
会议的议案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沟通,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的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
为 2025 年度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担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进行审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积极
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认真审阅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进行监督,重点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与义务。
  本人积极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
计师等重要事项进行前置审核,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确保公
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切实维护。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审计关注事项进行了探讨和沟
通。
  四、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通合伙)、余姚市宽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余姚市牟山镇坚洪气阀五金厂(普通
合伙)、宁波益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及余姚市杰鸿木制品厂(普通合伙)的日常关
联交易进行审议,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
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
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
露情况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
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
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
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
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聘期一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拥
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公司对该事项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四)股权激励情况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9 月 11 日完成了共计对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1 月 25 日完成了对 23 名激励对象
  公司对以上事项的审议、归属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五、独立董事现场工作的情况
度。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不定期实地现场检查等形式,
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并且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状况、财
务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
核查和监督,现场听取管理层的相关汇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充分保障公司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悉权,维护全体
股东利益。
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公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提供意见
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学习和培训情况
法规及相关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
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证监会和公司以各种方式组
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
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
运作。
  八、其他工作
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促进公司稳健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
作用。
  特此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
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涂必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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