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盛机电: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庞保平)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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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庞保平)
  作为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2025年度任职期间,诚信、勤勉、
独立的履行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情况如下:
                                               列席股东
                   出席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通讯表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决方式                次未亲自出   列席次数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                 席会议
庞保平      8     2      6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以勤勉尽责的态度,认
真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提出了合理建议,尽到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和其他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异议
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
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本人召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召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监督公司的
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报告期内,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
效考核及薪酬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
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规定,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内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请公司年度
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
督;在年报审计过程中,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了解掌握会计师审计工
作安排、审计重点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审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对董事会换届相关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个人履历等进行审查,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一次,就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进行审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资格,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得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合了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和规
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
推动公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四、审计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
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充分沟通,
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五、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及权益保护情况
对所有议案和有关材料以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公正、
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落实信息披露工作;
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和公平。
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
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不断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广大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及其他
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微信、邮件等多种方式与
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向独
立董事通报公司运营情况,提供文件资料等。保障了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
公司证券部、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行职责。
  七、履职总体评价
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
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业委
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
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应有贡献。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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