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百科技: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梅月欣)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1 00: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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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是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努力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
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
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梅月欣,1964 年出生,毕业于杭州电子工业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经济
学学士,北京大学 EMBA,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
讲师、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农产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通产
丽星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2025 年 9 月至今任深圳市深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
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我认真审议每个
议案,对所有议案都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均投了赞成票。在董事会会议上,积
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    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董事    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梅月欣    5          5      0      0             否          0
 独立   本年应参加股东会          亲自出席                         缺席
                               委托出席(次)
 董事      次数              (次)                        (次)
梅月欣          3           3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在任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委员,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
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我一直积极参
与董事会下属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三个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
专门委员会名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未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提名委员会         0     --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0           0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极与公司财务部、内部审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
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年报审计重点进行探讨和交流,
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督促审计机构按计划开展工作,积极推动内部审
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
实、准确、完整,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四)现场考察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往公司下属单位临山基地生产基地进行实地考察,与相关部门及人员交流,还参
加了容百战略发布会暨供应商大会、高层对话与交流会议,通过现场考察与交流,
本人对集团战略及经营情况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同时,我持续关注公司财
务状况、各下属企业经营情况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就提升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降低投资风险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对我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给予了全力支持和方便,公司管理层
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全面向我介绍公司经营现状、行业发展情况、
新产品研发进度、全球化战略等,并根据我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我以专
业能力和经验作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境内外上市
地监管要求,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境内外投资者
能够平等获取公司信息。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
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同时,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
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
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能够对审议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
并就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作出独立明确的判断,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
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发生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
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
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
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包括 2025 年半年度报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收购贵州新仁新能源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严格遵循《中
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发
表独立审计意见。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的能力和经验,
能够胜任相关审计工作。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员的事项。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事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对前述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及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及工作情况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股权激励计划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及作废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事宜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
《管理办法》《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及作废的依据、原因、价格、资金来源等符合《管理办法》
《监管指南》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关于履职能力提升
  本人于 2025 年度除参加了上交所、公司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
合规履职培训外,还持续加强自身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有效建议,切实加强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
的经营和行业发展情况,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
议,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
权。我将秉承审慎、勤勉、诚信、负责的原则,发挥独立董事作用,进一步加强
与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忠实地履行
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
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规范运作。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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