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10 证券简称:雷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9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根据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 2026 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标准为
人民币 6 万元/年(税前)。
(2)内部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管理职务或岗位以
及个人业绩,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3)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领取董事职务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构成: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以及个人业
绩,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办法领取薪酬。
(一) 基本薪酬:根据其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
酬水平等指标给定,逐月发放;
(二)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核定兼顾月度与年度维度,月度参照个人业绩完成
情况发放部分薪酬,年度以经营目标完成度、个人工作业绩为根基,综合公司年度
经营效益与高管履职表现确定最终绩效薪酬总额;
(三) 中长期激励收入: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
其中绩效工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内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
价为重要依据。
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审议程序
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独立董事对薪酬方案回避表
决,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均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规定
贴按月发放。
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
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
决议》;
(二)《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珠海雷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