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27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5〕1953 号);2025 年 10 月 9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意长江三星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2025〕812
号)。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10 月 16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3,450.00 万股(含超额配
售),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5.3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83,88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26,095,925.77 元,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157,789,074.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
(中汇会验[2025]10970
号、中汇会验[2025]1146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总额 183,885,000.00
减:承销及保荐费(不含税) 14,991,375.00
(二)募集资金账户到账资金总额 168,893,625.00
减: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上市手续费及其 11,104,550.77
他等发行费用(不含税)
(三)募集资金净额 157,789,074.23
减:使用募集资金 0.00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理财产品 0.00
减:期末尚未赎回的未到期大额存单 0.00
加: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2,673,545.61
加:尚未支付的置换预先投入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3,619,684.40
加: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含理财产品利息收入)扣减手续 17,691.18
费净额
(四)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025 年 12 月 31 日) 164,099,995.4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
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
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
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本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按规定与保荐机构和银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中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北京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
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序
开户主体 存放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余额
号
长江三星能源
中国银行
扬中支行
公司
长江三星能源 招 商 银 行
公司 新区支行
长江三星能源 中 国 农 业
公司 市支行
合计 - - 164,099,995.42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募投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投项目可行性不存在重大变化
(二)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专门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
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5〕11847 号)。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已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361.97 万元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其他银行账户。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末至本公告
披露之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委托理 委托理财 委托理 委托理 预计年化
委托方 产品名 收益类
财产品 金额(万 财起始 财终止 收益率
名称 称 型
类型 元) 日期 日期 (%)
国泰海 券 商 理 国 泰 海 2,000 2026 年 3 2026 年 浮 动 收 1.2-3.6
通证券 财产品 通证券 月 30 日 6 月 30 益
股份有 君跃飞 日
限公司 龙叁佰
定制款
第5期
收益凭
证
国泰海 券 商 理 国 泰 海 1,000 2026 年 3 2026 年 浮 动 收 0-3.14
通证券 财产品 通证券 月 30 日 10 月 益
股份有 凤玺壹 12 日
限公司 仟定制
款 2026
年第 6
期收益
凭证
国泰海 券 商 理 国 泰 海 2,000 2026 年 3 2026 年 浮 动 收 0-3.4
通证券 财产品 通证券 月 30 日 10 月 8 益
股份有 睿博系 日
限公司 列全天
候指数
号收益
凭证
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
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
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
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
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未实际发生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形,不存在质押理
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
项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江三
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七、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八、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
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上市公司公开发行)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
募集资金)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募集资金用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报告期投入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计投入金额 进度(%) 定可使用状
途 (1) 金额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2) (3)=(2)/(1) 态日期
化
年产 1,500 吨 - - - 2027 年 3 月 不适用 否
重型特种材 31 日
料设备及 否 10,000.00
油气工程装
备项目
研发中心建 - - - 2027 年 9 月 不适用 否
否 5,778.91
设 30 日
合计 - 15,778.91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
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 不适用
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
不适用
用途)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额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于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
会鉴〔2025〕11847 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上述
自筹资金但尚未完成实施。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不适用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不适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10,000.00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余额
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投资境外募投项目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