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158 证券简称:长江能科 公告编号:2026-030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进行确
认,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出董事会审议金额范围。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关于预计 2025 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王洪福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
表决票数为 3 票;该议案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议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
案》
;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三星能
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过了《关于确认公司 2025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本议案关联董事刘建春、刘家诚应回避且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票数为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扬中市三茅街道三沙路沙家港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0 年 1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刘家诚
实际控制人:刘建春、刘家诚
注册资本:14,045,600 元
实缴资本:14,045,600 元
主营业务:高分子材料、塑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上述产品技术咨询、
技术开发。一般项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关联关系: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财务状况:
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末总资产为 13,778.13 万元、
净资产为 3,407.25 万元,2025 年度收入为 713.94 万元、净利润为 720.50 万
元。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关联人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欧宝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大港金港大道 80 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3 年 3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刘家诚
实际控制人:刘家诚
注册资本:11,000,000 元
实缴资本:11,000,000 元
主营业务:高聚物改性材料(非危化品)的研发、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
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务状况:
欧宝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末总资产为 8,517.10
万元、净资产为 1,927.21 万元,2025 年度收入为 9,537.88 万元、净利润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关联人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沈阳市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文路 18-13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1 日
法定代表人:印农春
实际控制人:印农春
注册资本:2,000,000 元
实缴资本:2,000,000 元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家庭成员的参股公司
财务状况:
沈阳市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末总资产为 182.61 万元、
净资产为 153.17 万元,2025 年度收入为 684.16 万元、净利润为-21.76 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关联人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嘉聪新能源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镇江市新区金港大道 80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9 月 19 日
法定代表人:施刘阳
实际控制人:刘家诚
注册资本:14,285,700 元
实缴资本:10,000,000 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集成电
路设计;工程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
缆经营;对外承包工程;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刘家诚控制的企业
财务状况:
嘉聪新能源发展(江苏)有限公司未经审计的 2025 年末总资产为 5,564.13
万元、净资产为 563.78 万元,2025 年度收入为 5,100.66 万元、净利润为-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认为关联人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名称:C-LNG Solutions Pte. Ltd.
注册地址:2 Venture Drive, #09-09, Vision Exchange, Singapore 608526
注册资本:849084.04 SGD
营 业 务 : ENGINEERING DESIGN AND CONSULTANCY SERVICES IN
ENERGY MANAGEMENT AND CLEAN ENERGY ( 71123 ); GENERAL
CONTRACTORS (NON-BUILDING CONSTRUCTION);EPC SOLUTIONS FOR
LIQUEFIED NATURAL GAS AND OIL& GAS INDUSTRY
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三星科技全资子公司星恩杰可能存在后续利益安排;
为谨慎起见,列为其他关联方。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
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系按市场方式确定,公平合
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性并没有因关联交易受
到影响。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定价,公平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江苏三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欧宝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原 欧宝聚合物江苏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欧宝新材料(江
苏)股份有限公司承租江苏三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部分厂房用于生产经营,
双方根据市场平均价格商议确定租赁价格。
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与关联方签订相关交易协议采购四氟产品及变压
器,具体以每次实际签订的最终协议及采购订单为准。
(1)向关联方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沈阳市特达变压器
采购商品 774.31
有限公司
江苏三星科技有限
采购商品 114.60
公司
小计 888.91
报告期内,公司向沈阳市特达变压器有限公司的采购主要为变压器。基于
该公司变压器质量可靠、响应速度快的优势,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公司与其形成
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交易价格系公司与第三方询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产品主要为四氟棒。四氟棒
系公司电脱设备中的辅件,非设备生产制造关键环节、关键部件,基于专业化
分工、提高生产效率等因素的考虑,公司未自行生产该等辅件。基于江苏三星
科技有限公司质量可靠、响应速度快的优势,公司向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采
购四氟棒,交易价格系公司与第三方询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
(2)关联方租赁及其他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5 年
欧宝新材料(江苏)
厂房出租 88.57
股份有限公司
小计 88.57
报告期内,子公司江苏三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将厂房租赁给欧宝新材料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租赁价格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报告期内,
欧宝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租赁公司厂房用于生产、经营,公司根据其实
际耗用电量、市场电价收取电费,结算金额为 387.55 万元。此外,公司向欧
宝新材料(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三星科技有限公司和嘉聪新能源发展(江
苏)有限公司提供食堂餐饮服务,根据实际就餐人数结算,2025 年度结算金额
分别为 10.44 万元、1.31 万元、0.57 元。
(4)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期关键
管理人员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328.85
(1)应收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票据:
欧宝新材料(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融资:
欧宝新材料(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C-LNG Solutions
Pte. Ltd.
(2)应付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期末数
应付票据:
沈阳市特达变压器
有限公司
应付账款:
沈阳市特达变压器
有限公司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经营。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
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
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
议决议》
长江三星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