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
赵贵英女士、姜广策先生,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袁学伟先生担任。
了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自董事会
换届完成之日(2025 年 1 月 27 日)起,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袁学伟先生和赵
贵英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余星亮先生、
姜广策先生以及张利宁女士,其中召集人由会计专业人士余星亮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 5 次会议,
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 月 27 日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4 月 16 日
况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4 月 24 日 1、《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2、《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8 月 27 日 案》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 2025 年
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10 月 27 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
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
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
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
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审阅、检查了
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督促公司按照工作计划认真执行,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
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等。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审计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对内部审计
工作的开展和内控流程的完善给予了指导。经过努力,公司内控制度已基本符合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并得到了认真执行,公司在内控框架下进一步细化内部
管理制度、完善内控流程,内控体系建设取得良好成效,能够有效控制相关经营
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部、财务部、证券事务部等相
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相关部门就公司财务会计规范、内控体
系建设等问题征求外部审计机构的意见,并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相关工作,促进公司财务和内控规范。
四、总体评价
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
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
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睿昂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