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股东大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财
会〔2025〕32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
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
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
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
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
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变更,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解释进行
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