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
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
职责,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由李玲女士、
张蕾女士、李洁女士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李玲女士为审计及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蕾女士、李洁女士为审计及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全员具备能够胜任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
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二、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审议各项议案共计32项,全体委员均全部出席,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 日期 议案
关于续聘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
第二十九次审
控制委员会会
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
计划》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
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
第一届董事会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十次审计 2025年 的议案
及关联交易控 3月31日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保理业务暨关
制委员会会议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及关联
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题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豁免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
第一次审计及 2025年 控制委员会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 5月8日
关于聘任总会计师的议案
委员会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第二次审计及 2025年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 6月20日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委员会会议 、实施地点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西电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第三次审计及 2025年8月 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 9日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
委员会会议 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
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的议题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内部审
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审计及 2025年9月 关于决算审计机构选聘方案的议
关联交易控制 12日 案
委员会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次审计及 2025年10 》的议案
关联交易控制 月10日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
委员会会议 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第六次审计及 2025年11 预计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关联交易控制 月2日
委员会会议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第七次审计及 2025年12 关于公司《2026年度重大经营风
关联交易控制 月25日 险预测评估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会议
三、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职能,合理表达相关事项的专业意见,履行
了以下职责: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
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及重大遗漏,不存在与财务报告
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以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的事项。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
了监督及评估:
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
在全面评上述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及关联交
易控制委员会认为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较好
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的
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评价。
(三)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并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
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
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
题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的规
定和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
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公司高级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
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
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公司董事会审计及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
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高质量完成相关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董事会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
职守,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监督职责。在监督外
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督促公司完善内控制度等方面持续发挥
了专业作用,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和
规范运作。
关规定,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向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提升董事
会议事效率,推动公司审计、内控合规、关联交易管理等相关工作
顺利开展。